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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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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投〔2013〕968号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053号)精神,现将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0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一、要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文物保护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
三、要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要保证各方面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四、请认真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按旬登录“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库”(http://61.128.195.248:90000/zytzxmk)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重庆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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