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47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并就专项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通知》所列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要求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备齐相关附件,填写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申报单位务必于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7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收取。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经济信息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并按《通知》要求上报。
四、本通知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www.cqdpc.gov.cn),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联系人:张斌,电话:6757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