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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调研报告的通知

日期: 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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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环〔2013〕1134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万盛、双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按照张鸣副市长指示精神,为了总结我市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筛选一批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工艺技术,我委委托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我市已建成投用的部分典型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进行了调研,形成了《重庆市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报告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借鉴和参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并结合发展规划,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合理控制近期建设规模和标准。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时负荷率应达到设计规模的60%以上,建成投用三年后负荷率应达到75%以上。
二、小城镇污水收集主干管和配套二、三级管网要与污水处理厂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不应低于80%。
三、调研报告列举的处理工艺仅作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选择处理工艺时的参考和比较。具体到每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处理工艺,一是要因地制宜,二是在国内有成功运行先例,三是建设投资、运行费用和管理维护难度不能高于人工快渗工艺。
四、鉴于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国家投资补助比例高,处理工艺多为专利技术,单个项目投资小,按照国家《招投标法》不能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规定,为了尽可能吸引新的工艺技术参与竞争,最大程度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费用,按照以前的成功经验,各区县可对污水处理厂厂区采用设计、施工、试运行达标总承包的方式,进行总体招标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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