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技〔2013〕1263号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进一步提高我国信息安全产业的竞争力,提升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水平,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继续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专项(发改办高技〔2013〕196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由区县(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统一向市发展改革委转报。
(二)请投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把握支持方向,认真遴选项目,办理项目备案证,协助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在组织项目单位编制正式资金申请报告前,应先与我委沟通衔接。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择优向国家推荐申报。
二、材料报送
根据国家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受理第一阶段项目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第二阶段为2014年7月8日。申报材料包括主管部门转报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表和有关附件(按国家通知要求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40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HYPERLINK "mailto:601708116@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星华,联系电话:67575796,传真:67575798。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信 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965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