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北部新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前(含2012年)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命名且未获得过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可自愿申请。
二、申请单位可自行编写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报告(具体格式参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资金申请报告),填写“国家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三、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或评估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论证,经综合评估后,通知相关申请单位委托有甲级资质的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请你们按国家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于2014年8月8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正式行文上报我委。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