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农〔2014〕1090号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2012年市级专项资金晚熟龙眼种质资源圃实施方案的请示》(涪陵发改委文〔2014〕157号)收悉。按照我委开展的2012—2013年市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专项稽察整改通知要求(渝发改稽〔2014〕915号),鉴于该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与内容与原批复不一致,经研究,同意你们编制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将晚熟龙眼种质资源圃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土壤整形改良200亩,配套建设道路1945米,安装灌溉管网8070米,栽植苗木4200株。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市级包干补助115万元(原2012年安排市级补助投资150万元),业主自筹175万元。
按照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同意你委提出建议意见,将晚熟龙眼种质资源圃项目节余市级补助投资35万元调整用于2013年蔬菜种植基地道路建设项目(我委以渝发改农〔2013〕1693号批复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我委不再另行下达投资计划调整文件。请你委据此抓紧完成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将竣工验收情况报我委备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