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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第九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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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贸〔2015〕10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办法》(渝办发〔2007〕296号)、《加快物流枢纽建设构建国际贸易大通道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09—76)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府发〔2012〕112号)精神,为继续培育重点现代物流企业,推进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经专家评审和市级相关部门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第九批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公布如下:
一、重点现代物流企业
1.重庆川江船务有限公司
2.重庆新金航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
1.重庆医药现代物流综合基地(一期)项目
2.重庆铁公鸡物流港一期A区(金属材料仓储物流中心)
3.重庆中集公路物流中心A区
4.重庆江顺液体危化储罐区扩建项目
5.长寿区医药配送中心一期工程
6.重庆天冠物流港(一期)
对认定的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实行滚动考核管理,按年度复查。对达不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条件的,取消其重点资格,有关部门自取消之日起停止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希望以上企业锐意进取、做优做强,以 上项目加快实施、尽早发挥项目功能,促进我市物流业健康发展。

附件:重庆市第九批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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