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75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组织。拟申报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承担单位,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自行编制方案,并填写“创新平台申请表”。
二、请你们按照国家《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具备的条件,尤其在“批复时间、研发人数、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研发场地、标准制定”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
三、我委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实地考察,择优推荐上报。
四、请于2016年5月14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及纸质件(一式三份),正式行文推荐上报我委。
五、联系人:代惟殊,联系电话:67575793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