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府发〔2012〕112号)精神,拟组织开展重庆市第十一批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31日
二、申报材料的内容及制作要求
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申报材料,报送附件1、2、3;重点现代物流项目申报材料,报送附件4、5、6。
三、组织申报和初审
申报企业和项目由区县(自治县)投资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申报。在制作和审核申报材料期间,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向市发展改革委咨询,以避免资料遗漏。在此以后进入封闭性评审,不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备齐申报材料,装订成1册1式2份,连同电子版(光盘),按规定时间送达市发展改革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黾勉,67575821;刘丽军,67575820。
地 址: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814室
附件:1.
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