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6〕1027号
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移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审计局《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发改地〔2015〕376号)要求,现对万州五桥机场改扩建工程等25个三峡后续市级审批工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开展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渝发改地〔2014〕368号文有关规定和要求,由联合体单位全过程参与上述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帮助项目法人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造价预测、控制、监督、分析,以及工程施工图预算、调整概算和结(决)算审查等实际问题。
二、工作时限
单个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时间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工程全面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三、工作费用
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费用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工程投资概算明确的投资额度为参考,由联合体单位与项目法人根据渝发改地〔2014〕368号文和渝发改地〔2015〕376号文相关规定协商确定,并由项目法人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移民局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项目法人要依法自觉接受监督,以保证相关联合体单位及时进场开展工作。各联合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开展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898号)精神,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责任心强、结构合理、运转高效、工作成果质量有保障的工作班子,认真做好工程过全程投资控制管理服务工作,并分别于9月1日和9月15日前将全过程服务方案和书面合同报我们备案。若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五、市级部门联系处室及联系电话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移民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