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环〔 2017 〕78 号
为做好我市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工作,促进碳排放市场有序发展,按照《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4〕17号)和《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渝发改环〔2014〕538号)有关规定,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下达我市的“十三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结合各配额管理单位2016年度碳排放申报情况,现将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100371810吨下达给你们,请加强碳排放管理,按期完成履约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联系人:赵菊,联系电话:67575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