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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调整重庆市委党校收费标准

日期:2001-06-11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906号) 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同意对重庆市委党校的部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庆 市党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重庆分院大专班、本科班、领导干部班和在职研究生班收费。 (一)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大专班、本科班、领导干部班学员每人40元,在职研究生班 学员每人60元。 (二)学费标准:大专班每人每学年700—1000元,本科班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在职研究 生班每人每学年3400元(含教材、资料费)。 二、重庆市委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本科班学员,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本科班、大专班收 费。 (一)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研究生班学员每人60元。 (二)学费标准:函授大专班每人每学年700—1000元,函授本科班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 函授本科电子商务专业班每人每学年2000—2200元。 三、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住宿费收取实 际“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四、重庆市委党校及经党校批准设立的函授分院、直属站接到本复函后,必须严格执行本复函 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自觉接受物价、财政 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复函调整的收费标准自2001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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