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屏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土桥正街十幢、十一幢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塑皇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土桥正街十幢、十一幢住宅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土桥
正街十幢、十一幢为高层住宅,有消防设备,国产电梯。考虑到土桥正街十幢、十一幢高层住宅属
南部综合交易市场的一部分,经我局研究,同意仍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0]608号文件执行,电
梯房另外加收电梯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高层住宅:
    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元/户(套).月
    51—70	                17.00
    71—85	                23.00
    86—100	                27.00
    101—120	                32.00
    121—165	                42.00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
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购房时,原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
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高层住宅电梯费:可实行月票和次票,也可以按月票票价和乘座电梯户均人数计算收取。
    月票票价(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电梯运行时间:6:00—24:00时。
   (六)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
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
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
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管公司与业主委员
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
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