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内科楼、外科楼、综合楼装修后收费标准的请示》(渝九院[2003]65号)收悉。为了适应医疗服务的需要,你院投资对住院部
内、外科楼和综合楼进行了装修,并添置了设施设备,使病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为患者提供了一个较舒适的休养和治疗环境。根据你院请
示,同时结合你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院装修后的内、外科楼和综合楼的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带卫生间)                 40元/每床日
    二、单人间(不带卫生间)               35元/每床日
    三、双人间(带卫生间)                 18元/每床日
    四、双人间(不带卫生间)               15元/每床日
    五、叁人间(不带卫生间)               12元/每床日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