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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核定南山公园及一棵树停车场收费标准

日期:2001-03-23
重庆市南山公园管理处停车场属重要旅游景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740号精神,结合南山公园管理处停车场的实 际,经研究,对南山公园管理处停车场分别核定按次收费标准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南山公园蔷薇园停车场收费: 1、小型车每次5元; 2、大型车每次10元; 二、一棵树停车场按次收费不分车型一律4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1年3月15日起执行。接此通知后到市物价局办《收费许可证》实行亮 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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