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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国内航线团体票价将试行新的优惠政策

日期:2002-05-28
  自今年6月10日起,中国民航国内航线(香港、澳门航线除外)团体票价将试行新的优惠政策。   据中国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民航总局日前出台了新规定,团体票价的最低折扣率为: 航班起飞前4至7天以内出票者,10至19人团体单程,可比公布票价折扣90%,来回程85%;20人以 上团体单程85%,来回程80%;航班起飞前8天出票,10至19人团体单程80%,来回程75%,20人以 上团体单程75%,来回程70%。   这位负责人说,团体票至少需提前3天出票,出票地点为航空公司售票处,以及在没有航空公 司售票处的地区,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可销售优惠机票的销售代理人。销 售团体优惠票时,必须在客票上标明折扣幅度和实际销售价格。   这位负责人强调,“团体旅客”是指统一组织的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航程、乘机日期 和航班相同的旅客。   这位负责人还宣布,自3月15日起,在北京始发的国内航线(港澳航线除外)上试行的规范团体 销售制止“散客充团”行为的有关措施,也将于6月10日起,在国内航线(港澳除外)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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