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变化情况,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降低
汽、柴油出厂价格和零售中准价格。根据国家计委的《国家计委关于十二月份调整
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89号)通知精神,重庆市物价局就我市成品油零
售中准价格通知如下:
    一、汽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每吨降低20元。具体零售中准价为:一价区由
每吨3885元调整为3865元;二价区由每吨3985元调整为3965元。
    二、柴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每吨降低300元。具体零售中准价为:一价区由
每吨3950元调整为3650元;二价区由每吨4050元调整为3750元。
    三、我市汽、柴油具体零售价格由中油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在市级主要报纸上向
社会公开发布,并抄送各区(市)县物价局。
以上价格自2000年12月20日起执行。
    附表:                                                    
                 重庆市二000年12月汽、柴油零售价格                                 
                       品种          零售价(元/升)  
    一价区           70号无铅汽油      2.84             
                     90号无铅汽油      3.05             
                     93号无铅汽油      3.22             
                     0号柴油           3.26             
    二价区           70号无铅汽油       2.91             
                     90号无铅汽油      3.13             
                     93号无铅汽油      3.31             
                     0号柴油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