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办药店意欲何为?

医院办药店意欲何为?
近几个月来,北京、广州等地的一些医院相继把门诊药房改制为相对独立的便民药店,有的干脆与社会上的医药商业企业组建股份公司联合办药店。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医药分业”这个谈了很久但始终保持新鲜的话题。医院办药店一时之间被人们普遍认为是医院主动迎合国家医药分业政策而采取的对门诊药房的保卫战略。但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了另外一种声音:这种所谓的保卫战很可能只是一场过渡战,目前医院所办的药店最终会走向社会,其所有权彻底与医院分离。
形势驱动变革
医药分业是大势所趋,在众多医药企业虎视眈眈地盯着医院药房这块诱人的大“蛋糕”时,医院当然不会轻言放弃。在广东,相当一部分大型医院开始将门诊药房改成便民药店。中山医科大学附属三院便民大药房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的便民药房是从以前的门诊药房演变而来的,财务上独立核算,药房的药品增加了OTC品种,延长了开放时间,简化了购药手续,大大地方便了患者。当记者问到医院办药店的初衷时,这位负责人作了一番避重就轻的陈述之后,表达了医院的这样一个基本想法:院方实际上是想把药房这一块作为一个产业来做,跟医药分业当然有关系。
在采访医院的过程中,几乎所有与医药分业的话题都被医院回避或拒绝采访,这可以理解为院方的谨慎态度,但显然没能掩饰医院积极保卫门诊药房的咄咄气势与决心。广东省人民医院已经从医院内部“打”到了社区,在社会上办起了有相当影响的康发大药房。北京市一家医院开始与医药商业企业以股份制形式联合开店,这种做法被认为是医药分业后医院合法获得药品经营利润的有效方式之一,理由是:目前办药店已经放开,既然符合条件者都可以申请开药店,医院为什么不行?况且现在药品连锁经营企业普遍面临执业药师缺乏的问题,而医院则人才济济。但医院办药店缺乏品牌和经营管理经验,两者联合将药店开在医院门口,既占据了地理优势,又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还能补偿医药分业后医院遭受的一部分损失,可谓一举三得。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分会会长王锦霞将院企共办药店的联合之路称为一种有益的探索。她说:“在目前医院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要实行医药分业,把医院门诊药房剥离出来,医院会觉得药品收入的减少是很大的损失。而医院与社会上的药店合作,出一定的股份,按股分红得到一些利润,这是双方都愿意的事情。所以我认为,这也是可以探索的一种运作方式。”
王锦霞指出,通过合资或合作的方式开办的零售药店,不再属于医院原有的机构,它的收入不归医院所管,其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纳税,按照社会零售药店的管理进行市场监督。应该说,在经济利益上,除了医院和出资方共同办药店应该分得的那部分税后的利润外,没有其他经济上的联系,医院只是一个股东的身份。
过渡也是办法?
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医药处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医药分业,目的是要从体制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把医院门诊药房分离出来,变成社会零售药店,独立经营,彻底切断医院与药房的经济联系。
彻底切断两者的经济联系,是否就意味着否定了医院自己办药店的前景呢?至于医院想通过院企共办药店这种方式来获得医药分业后药品的经营利润,无疑将成为医药分业政策制定过程中一个最惹人关注的焦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一位官员的看法显得很理性,他说,在国内,医院长期以来一直是药品分销最主要的终端市场,通过医院销售的药品占整个市场份额的80%,药品已经成为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有资料显示:在全国中医医院、西医医院的收入结构中,全国城市中医医院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52%,城市西医医院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46.1%。
显而易见,医院办药店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可以说是很复杂的。医药分业,目前广东还没有试点单位,但从全国几个试点城市的情况来看,它们没有采取院企联合的方式,而是把门诊药房这一块卖了,完全割开医院与药房的关系。没有看到医院分食药房的情形。当然,实施医药分业需要一个过程,有些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
这位官员的潜台词很明显:现时状况下的医院办药店或院企合办药店只是在实施医药分离过程中的一个过渡现象,随着医药分业的最终实施,这种现象将淡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