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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集中整治销售过期失效药品和篡改生产批号违法行为

日期:2002-12-05
江苏南京市集中整治销售过期失效药品和篡改生产批号违法行为

江苏南京市集中整治销售过期失效药品和篡改生产批号违法行为

   

     2002年10月25日~11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药品监管局在全市集中开展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清查工作。该局将制定周密计划,采取联动方式,加大检查力度。

    这次清查的对象和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清查并监督销毁过期失效药品。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现有的药品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对基层、农村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的清查。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将立即封存没收,并监督销毁。二是重点打击篡改药品生产批号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针对违法更换药品包装、篡改药品生产批号行为的检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对小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已经取得药品GMP证书的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对未能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将勒令停产。

    这次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的退货管理情况,对没有建立退货管理制度的将责令其停产整顿;对已建立退货管理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退货记录和退货处理不符合药品生产管理要求的以及擅自更改批号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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