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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需要法律支持

日期:2002-12-10
社区服务需要法律支持

社区服务需要法律支持

   

    记者日前在北京的基层医院采访时获悉,居民很欢迎社区医生上门输液、针灸,但是在这些服务中如何保证医疗安全、规避风险,却让社区医生们伤脑筋。

    据北京市一家二级医院的负责人介绍,医院设立家庭病床后,每个家庭病床的患者要向社区卫生服务站缴纳一定的管理费,患者请医生上门服务还要缴纳诊疗费。一些经济困难的居民承受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些居民希望医生能随叫随到上门服务,按服务次数和项目收费。但这样做却给医院带来一定的麻烦。比如输液,每次输液就需要6~7个小时,社区医生此时还有其他的病人需要照顾,不能盯完整个输液过程,只能给患者交代一些注意事项。这就很难及时发现患者在输液过程中易出现的心肌梗死等意外,很容易出现医疗纠纷。

    据另一家医院的负责人介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他们医院对这种随机的服务,一般都与患者签订协议,告知患者会出现哪些意外,但这种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他们希望有关部门或法学专家帮他们设计出一种既合乎法律要求,又能满足患者需要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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