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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大处方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力度

日期:2005-02-23

                  我国将加大处方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力度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国将加大实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工作力度,加快分批公布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品种的速度,并在今年底之前完成零售药店分类管理的工作,力争到2006年基本实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目标。  
    据了解,自1998年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模式,先后公布了4400多个非处方药品种,目前地市以上城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大中型零售企业已基本达到了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基本实现了零售药店所有注射剂和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但是在目前医疗体制下,医院处方无法正常地流到零售药店的问题普遍存在,零售药店无处方来源,已影响到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
    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发给处方药定点销售标志,允许继续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对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只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或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不能销售处方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广告管理、价格管理等改革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的工作和职能,目前很多方面的政策与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尚不完全配套,现有的药品分类管理法规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及与相关政策衔接、配套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为此,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起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争取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以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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