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实行“有标底招药”有效遏制药价虚高
日期:20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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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在药品招标中采取“有标底招药”的办法,有效遏制了药价虚高现象,各医院普遍实现了药品售价与街头药店的售价基本持平,受到医院、患者、药商三方的欢迎。
安阳市政府纠风办主任郝双喜告诉记者,为探索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从2004年7月开始,安阳市卫生、纠风、物价等部门药监、医保、工商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安阳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招标、团体采购形式,按照“有标底招药”的原则,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改革。
“有标底招药”就是在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之前,通过社会调查和科学分析,对要招标采购的药品设定招标底价,中标药品的价格不准突破标底,并在标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压低价格。在实践中,对于社会药店有售的药品,在其零售价基础上降低15%作为标底;对药店没有,但医院仍需使用的药品,在往年招标价格基础上,普药降低5%至10%作为标底,抗生素、心血管疾病类和营养类药品降低20%以上作为标底;对医院没有使用的所谓新药,在国家最高零售价基础上降低50%作为标底,并规定新药原则上不招标。
安阳市去年年底第11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首次按照“有标底招药”方法进行。经过统计分析,普药降价幅度6%左右,抗生素、心血管疾病类和滋养神经类药品降低幅度25%以上,新药降价幅度50%以上,总体降价幅度达20%以上,按全市年用药总金额1.8亿元计算,让利患者2000万元。
“有标底招药”办法的实行,基本实现了药品“院店同价”的目的,也拉动了全市药品价格整体下降,病人及其家属也真正体会到了药价降低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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