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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施行特药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05-09-21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自9月1日起施行《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一旦特殊药品滥用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严重中毒等7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出现,湖南省将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要求,发生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所在地的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定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并向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通报情况,实施救治或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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