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存隐患 谨防利用私了欺诈
日期:200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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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从天津交管部门了解到,实施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措施至今,交警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0%以上,减少了近4成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阻隐患。但有的当事人不遵守交通事故私了规定程序,甚至利用私了欺诈,致部分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产生纠纷。
据统计,去年11月至今,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因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引发纠纷案130余起。有关部门提示说,运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细节,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损失。
法律界人士提示,私了虽是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便捷途径,但交通事故当事人往往不遵循私了法定程序,私了范围人为放大,对损失较大交通事故也私了,导致借私了之名逃逸或逃避责任案时有发生。
不规范的私了交通事故有4种: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愿承担全责,但未记准肇事方车辆号牌和驾驶证号等身份准确标记,致肇事方逃避责任;被撞一方修车时一并把老故障也修了;因当事双方签订事故认定书只表述了车辆撞损部位,但撞损具体情况表述不明;营运车辆停运期间所产生相关费用是否由肇事方承担。
交管部门提示,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如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对交通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车辆单方交通事故等7种情况不适合使用简易程序处理,当事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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