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部门动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八类药品禁止在零售药店销售

日期:2006-04-12

 
 
    今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疫苗八类药品将禁止在零售药店销售。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这八类药品的具体名单,其中有麻醉药品18种、第一类精神药品6种、蛋白同化制剂70种、肽类激素品种6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4种,禁止销售品种也包括这些药品可能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而所有的放射性药品和疫苗均在禁售之列。
    除用于紧急避孕的药物外,米非司酮、天花粉蛋白、米索前列醇等6种用于终止妊娠的药物也被列入禁售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编:401121    电话:023-67575000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易地扶贫搬迁咨询电话:023-67575148    虚拟货币“挖矿”投诉举报电话:023-67575292

渝ICP备08000498号-10    网站识别码:5000000043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