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部门动态

农地暂难大量供给地产核心价值不改

日期:2008-10-16

    市场对于农村土地制度调整的关注度在不断提升。10月1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一月来对土地制度改革的争论告一段落。该决议意味着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坚守18亿亩耕地这根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各项制度。

  该《决定》并没有如市场预料的对农村用地流转问题做出具体指示性意见,反而再次强调了健全严格规范相关制度。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18亿亩耕地是未来5年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正是由于该目标的严肃和长期性,也就导致了本次《决定》再次强调了这一问题。而对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健全问题,实际上这也完全符合我国从2000年开始的土地制度调整的发展思路。从2000年开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调整分两条主线向纵深推进:其一,继续完善和规范承包土地制度;其二,探索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

  关于
政策一贯性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对当前房地产行业面临最核心问题的理解。虽然行业已经经历了将近一年时间的调整,但土地问题依旧是房地产行业最为核心问题。由于18亿耕地红线不可突破,土地资源稀缺从未有过任何质疑。至少从《决定》中仍然看不到大量农村土地供给的出现,土地的重要资源价值依然存在。

  虽然进入到4季度以来,我们判断全国一、二线城市土地价格可能会出现一定回落,且该种景象需要较长时间来达到新的平衡,但我们从不否认土地自身的重要价值。同时也认为本次行业调整过程中,对于优秀企业来说,核心一线城市土地储备应该是所有工作中最为重视的环节。

  实际上,农村用地流转对房地产行业影响的主要涉及是两个部分:农业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各地方政府近几年来对于农村用地流转问题都进行过一定尝试。我们可以清晰看出多种流转新模式,其操作多样性和复杂性可见一斑。在如此复杂操作模式下,如何能够更好保护农民的权益,将会成为未来政策的实施方向。

  以宅基地置换问题为例,还是会出现以下两点问题:所谓“宅基地换房”办法,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而节约下来的土地整合后再“招”、“拍”、“挂”出售,用土地收益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是农民
房产、宅基地补偿不足在各地显现比较严重。操作过程中,只对农民“合法确权”的房屋面积给予安置补偿,对超出的面积仅仅按成本价补偿,有的甚至不给予补偿。另外,宅基地置换要求农民新搬入的住宅地,具备了完善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如道路、引用水管道等,而这些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需要大量资金,往往最终会出现配套资金不足的现象,特别是在目前全国土地出让市场并不景气情况下。从更本质角度分析,目前土地流转模式之争,同样也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经历的阶段。美国和日本同样曾经完成过这样一个过程,大城市化将成为不可阻挡潮流,这一问题我们将在未来的报告中详细论述。虽然,土地流转新模式最终有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未来房屋供给,但由于其实施的复杂,目前对行业的冲击仍然有限。

  由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方面确实解决了二元结构性问题,有可能加快城市化进程,对未来房地产行业需求方面会产生深刻影响。同时,我们认为未来土地流转过程如转让细则、转让平台、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建立后,也会对未来房地产土地市场供给提供新的来源。我们判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税收制度改革,将成为未来5到10年中国房地产行业最为重要的三个政策影响方向。

 证券时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编:401121    电话:023-67575000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易地扶贫搬迁咨询电话:023-67575148    虚拟货币“挖矿”投诉举报电话:023-67575292

渝ICP备08000498号-10    网站识别码:5000000043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