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等市出台多项政策促房市平稳发展
日期: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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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淄博市确保今年完成投资4.55亿元、竣工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货币补贴6000户;明后两年计划投资5.1亿元,建设经济适用房34万平方米,廉租房货币补贴达到7500户。烟台市在今年建设供应保障性住房3000套的基础上,明后两年安排建设5800套。
调整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济南市将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最长年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青岛市将购买自主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
实行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优惠政策。济南市规定,明年底前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免收房屋登记费;对首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全市人均标准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执行首套自主房贷款政策。烟台市对个人购买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的,由财政补贴地方契税数额的60%。
减免房地产开发有关税费。烟台市对在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登记费按50%收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按40%收取,建设单位按万分之四的最低标准缴纳建设工程交易费。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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