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针对新时期就业和再就业的新形势、新特点,制定了符合各自特点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措施,各地形成了多措并举广开渠道为民找饭碗的喜人局面。
呼和浩特市将于今年5月正式施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再就业服务体系。这一办法规定:凡属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校生除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转非人员,以及已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尚未就业的人员,可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按规定享受现行的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
为了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呼和浩特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与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实行“订单式”培训,确保每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掌握一至两项技能。此外,呼和浩特市还将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保障金制度。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保障金将按每人2000元的额度征收,其中村集体承担30%,区财政承担30%,市财政承担40%(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支出)。
包头市把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小老板创业工程”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前沿阵地和重要载体,有效拓展就业空间,促进就业和再就业。2005年,包头市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全自治区率先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在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中,采取政府就业援助、鼓励自谋职业、企业吸纳、小老板创业工程、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等多项措施,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截至2006年底,已有105个充分就业社区,实现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率达到90%以上,“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率达到100%。
在实施“小老板创业工程”中,包头市就业局摸索出“一条龙”的服务模式:以创业培训为龙头,以创业项目服务为纽带,以小额贷款作扶持。2006年,全市共举办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班85期,参加培训的小企业家和下岗失业人员达到2627人,培训后有862人进行了创业,有875名“小老板”得到了共计2916.5万元的小额贷款,带动6200人实现了再就业。
鄂尔多斯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主动将税收优惠政策送到下岗再就业职工和居民手中,并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开辟下岗职工绿色通道,对涉税事项实行全程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截至2006年底,市地税局累计审批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个体工商户2672户,共减免各项税费187.1万元,大大提高了下岗再就业个体工商户的工作积极性。
呼伦贝尔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印发了《关于“4050”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发放程序的通知》,2006年,认定审批3.16万名“4050”灵活就业人员,为他们发放社保补贴资金4076万元、培训补贴资金361万元、职业介绍补贴资金144万元。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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