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发布《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样本)》,《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年内有望出台 日前,省劳动保障厅发布《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样本)》,为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今年四川省将有3000户企业执行工资集体协商。”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自2002年以来,四川首次修改工资集体协议。年内,四川还有望出台《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办法》。 凸显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002年,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发布了一个工资集体协议样本。“受十七大和新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制定新的工资集体协议很有必要。”该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分配以集体协商为主,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另外,现在正在推行岗位工资制度,定岗定薪,“和原来相比,按劳分配的总体原则不变,侧重点有所不同。” 新的协议样本更凸显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功能更加突出,劳资双方需要根据当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等,明确约定协议所规定年份的职工平均工资。签协议前,劳资双方还可共同约定如何设置、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等。双方无异意时,企业首席代表和职工首席代表共同签订协议,分别盖上企业和企业工会印章,各执一份,并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一般情况下,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 可对协议样本进行微调 该负责人介绍,当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还不可能做到全覆盖,并没有硬性要求所有企业都实行。劳资双方协商的内容可以在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对协议样本做一些微调。不过,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必然趋势,“现在大家已经在朝这个方向努力。”根据相关工作意见,今年起3年内,全省国有及控股企业工资协议签订率将达到85%。据了解,今年,全省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数量将增加至3000余户。 该负责人透露,省总工会、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正在制定《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将以省政府名义发布,进一步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规范、指导。目前,该办法的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意见,有望在今年底出台。 |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