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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动态信息(2016年5月1—15日)

日期: 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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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县改革发展动态
黔江区出台精确扶贫措施,助力贫困群众拔穷根。该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精确扶贫措施,把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一是严格流程,措施精确。严把贫困对象识别关,严格政策长效关,严把规划编制关,严把资金监督关,严把退出验收关。二是整合资源,筹资精确。整合行业扶贫资金6.5亿元,与10家金融机构、14家市属重点国企签署扶贫开发战略合作协议,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500万元,整合市卫生计生帮扶资金2300万元,动员区内30家民营企业筹集帮扶资金300万元。三是结合实际,施策精确。按每户2000元标准安排资金2286万元实施产业帮扶,实现711户2442人脱贫;筹集资金8200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7.55万人次,实现1854户7321人脱贫;设立区级医疗救助基金400万元,专项兜底救助大病慢病致贫返贫对象,实现2035户6874人脱贫;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2.3万人次,带动脱贫525户1820人;对贫困人口中没有劳动力、需要社会兜底506人由政府缴纳养老保险,实现159户476人脱贫;对深度贫困户实施高山生态扶贫兜底搬迁,实现202户694人脱贫。四是突出重点,发力精准。自启动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新建、改扩建村道路1146公里,硬化村道路343公里,建成农村集中供水38处、分散供水工程1111处,实施772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发展猕猴桃等特色水果基地5万亩、生态蔬菜25万亩;实施“互联网+扶贫”行动,建成25个乡级电商服务站、10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改善19所村小、16个村卫生室,建成农村文化室65个。
大渡口区多点发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一是全面摸清各镇、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数额、资产数量和使用状况、资源规模、坐落位置、收益及相关债权债务关系,做到明晰权属、完善制度、登记归档,共清产核资集 体经济组织232个;启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实现财务公开、乡镇代理以及监测预警“三位一体”。二是组建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组织成员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等组成的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组,跳磴镇新合村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份额作为改革重点,组建股份合作经济主体,明确成员占有份额,并按一人一证颁发股权证;八桥镇公民村6社将集体资产分配作为重点,将集体资产全部分配到各社员。三是有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创新农民合作社管理服务机制,成立田间技能培训学校1所、农民合作社23个,引入金融资金、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等519.42万元投入特色效益农业生产建设项目11个,培育部级示范合作社1个,市级示范合作社2个。
万州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助力“三农”发展。一是抓资产,激发发展潜力。组建万州区昌隆供销社有限公司集中管理供销社资产,将分散在396处的供销社资产打包,最大限度盘活账面原值3.2亿元社有资产,促进供销社拓宽服务领域,加快转型发展,增强融资能力,在农业项目投资、社有资产经营等方面进行探索;通过融资支持社有企业发展,加大对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更好地服务“三农”。二是抓网络,增添发展活力。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重点扶持海纳百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加入全国供销社“供销e家”网,基本达成与京东合作开设“万州馆”意向,加快实现线上线下交易融合。三是抓对接,增强发展动力。加强与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生产大户、基地对接,目前,万州区种子供应已覆盖重庆38个区县,化肥、农药供应延伸到梁平、开县、利川等地。四是抓项目,增强发展实力。兴建农产品市场,引导农民进场交易,熊家、武陵等农贸市场去年交易总额达5.4亿元,甘宁农贸市场正在积极筹建;加快渝东北农资配送中心复建进度,预留10亩建设用地作为今后建设物流中心或容量2万吨的高低冷库,开展冷链物流服务。五是抓服务,提升发展能力。按照“一社服务多乡镇”原则,推进基层供销社新建改造,争取2017年实现全区各镇乡和涉农街道全覆盖,巩固供销社为农服务基础;在万忠路一线重点建设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规范发展2-3个有规模、有实力、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南川区突出“七化”举措推进高山生态扶搬迁工作。一是坚持常态化推动。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级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坚持高端化规划。按照基础设施完善、建筑风貌统一、居住生态环保,以及购物、医疗、文化设施配套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建设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点。三是坚持产业化发展。围绕中药材、烤烟、畜牧、乡村旅游等培育支柱产业,积极开展中药材种植、中蜂、土鸡养殖、乡村旅游接待等实用技术培训,依托金佛山区良好生态、优质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全区建立扶贫互助社59个,累计向社员发放借款1642万元。四是坚持多元化投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金整合,引导群众自筹,开展地票交易,做好金融创新,筹集建设资金,对贫困户搬迁补助标准提高到15000元/人。五是坚持规范化建设。加强建设资金监管,把高山生态扶贫资金纳入“三资”管理范围,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决定搬迁对象、选址等共设计户型约100个。六是坚持制度化管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每月底由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对未按时完成或落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七是坚持社会化帮扶。建立区领导、部门、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人士与搬迁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并大力招商引资。
二、重点改革发展动态
我市出台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改革新政。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将给区县发展带来六重利好:一是自主权提升。《意见》明确,2017年底前,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缩比例达到30%以上。专项减少意味着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二是支付压力减轻。《意见》要求,凡属于市级委托事权的项目,不得要求区县配套,原则上由市级直接实施,通过本级支出安排;委托区县实施的,要足额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属于区县事权的,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适当考虑其财力和履职需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等。三是区县财力充实。《意见》明确,到2017年底,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要提高到60%以上,区县将因此新增约100亿元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四是下达效率提升。《意见》明确,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市级收到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后,应在30日内正式下达区县;市级预算安排对区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分别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五是有利于区域差异发展。《意见》提出,将生态功能、产业集聚、老少边穷等转移支付,全部用于引导区域差异发展。在保障区县补助基数的基础上,采取“激励引导”方式进行转移支付“二次分配”。比如逐步将产业结构、税收贡献、产出效率等经济指标纳入测算,以此激励区县产业结构转型、创新发展等。六是将分配行为置于阳光之下,区县可将更多精力用于发展。《意见》明确,建立转移支付目录管理与信息公开制度,非目录范围内的项目资金一律不安排;建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这些措施可有效杜绝“跑部钱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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