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第二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根据重庆、四川两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川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我委起草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zcxtcq@163.com
2.传真:(023)67575672
3.邮寄信件: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政策协同处(401121)
附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第二批)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根据重庆、四川两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川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川渝两地人民群众便捷生活水平,特推出第二批便捷生活行动事项,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挂图作战、对图销账,计划在2022年底前实施到位。
通过手机端电子身份凭证,实现川渝范围内高铁动车乘车“一码通”,逐步增加完善旅客应急退票需求登记、失物招领等功能。(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成都铁路公安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
新开通4条川渝毗邻地区跨省城际公交,总数达到13条。(责任单位:两省市交通运输部门)
川渝两地机动车按规持辖区内有效临时行驶车号牌在川渝行政辖区道路上行驶时,不予处罚。(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川渝两地取消跨行政区座机通话长途费。(责任单位:两省市通信管理部门,两省市电信运营商)
在川渝毗邻区域探索流动暂住人口实行居住登记后即可办理居住证。(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有关地方政府)
在川渝两地实际居住的川渝户籍人员,通过线下“异地代收代办”和线上“网办”,可就近在居住地申办新生儿入户、首次申领身份证、办理有无犯罪记录、办理户籍类证明等。(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7.电子身份证(凭证)互认
推动川渝两地电子身份证(凭证)互通共享,拓展应用场景至两地旅店住宿、网吧上网等领域。(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依托“四川人社”和“重庆人社”APP开通单位参保证明和个人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功能,实现川渝两地互查互认。(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实现川渝两地社保卡申领、换领、换发全程网办,所有社保卡合作银行实现社保卡异地取款、跨行取款每月(至少)前3笔免手续费。(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建立川渝两地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机制,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两省市科技部门)
川渝两地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凭相关证件在建制地(重庆区县级、四川地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即可跨区域兼职创业。(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在学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信息、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等方面实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两省市教育部门)
建立成渝地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合作交流平台,共同推进终身教育“互联网+”创新建设,实行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结果互通互认。实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共同打造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示范区(市)县和示范基地(点位),支持和鼓励组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联盟,建成一批示范性学习型组织。(责任单位:两省市教育部门)
打通川渝地区52家(重庆26家,四川26家)公共图书馆图书资源网络。逐步实现覆盖川渝地区86家公共图书馆(重庆43家,四川43家)。实现基于居民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的图书通借通还服务,打通社保卡信息系统与图书馆业务系统,实现川渝两地基于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的读者认证。(责任单位:两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完善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探索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群众需求大的其它门诊慢特病纳入直接结算。(责任单位:两省市医保部门)
将川渝两地38家三甲医院纳入互认单位,成立两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质量控制专家组。逐步扩大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明确质控标准,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互认。开展检验结果互认新鲜血标本比对16项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交叉质控32项。(责任单位:两省市卫生健康部门)
开通川渝两地养老服务“一卡通”,逐步统一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质量评价,制定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实施办法。探索成渝地区养老扶持政策互通互惠,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责任单位:两省市民政部门)
试点建设针对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的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溯源信息资源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面向生产、经营市场主体提供移动端的主体备案、进货查验、资质管理、索证索票等功能,面向消费者提供移动端、网页版等多种形式的溯源信息查询功能。(责任单位:两省市市场监管部门)
川渝两地间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和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实现无纸化。支持两地缴存职工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等方式,跨区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完善公租房便捷申请渠道,优化“川渝安居·助梦启航”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公租房管理服务的协调协同,推动公租房保障对象信用信息共享互认。统筹推进各地强化对重点产业、创新创业人群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协同推进将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支持两地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市民群体通过政策性金融租购并举解决家庭基本居住问题。(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推动二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交易登记跨省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通过代收代办方式,推动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备案、开锁业登记等业务事项川渝通办。(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通过代收代办方式,推动保安公司设立许可、保安培训单位备案、跨省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川渝通办。(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25.推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互认
在川渝两省市范围内,各地企业在注册所在地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后,可以在直接在异地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责任单位:两省市商务部门)
八、绿色低碳便捷行动
26.推进共享低碳生活方式
在川渝两地通过“碳普惠”平台,实施步行、公共交通、减少开车、书籍回收、垃圾分类、在线缴费等低碳生活方式获得积分,兑换生态联盟商家提供的产品、服务或权益。(责任单位: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
共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鼓励绿色低碳消费。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责任单位: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两省市教育部门)
健全完善川渝毗邻地区“群众一次报警、两地一体处置”110接处警协作机制。(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在川南渝西地区试点开展毗邻地区120跨界救援服务,逐步向其它毗邻区县推广,有序扩大川渝跨界毗邻地区120应急救援服务范围。(责任单位:两省市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