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重庆经开区改革发展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