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粮食局关于转发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市储备粮公司、重庆粮食集团: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粮食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