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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新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新一期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新一期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22〕348号)要求,请你们抓紧组织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新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备选项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改革发展,聚焦本地区、单位资金需求最迫切的领域,突出项目在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二、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充分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围绕新开发银行、农发基金重点支持领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储备,认真筛选备选项目。要严格审核债务风险,落实配套资金来源,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和贷款偿还担保责任,债务高风险区县不得申报。

三、规范准备申报材料。项目申请单位和实施单位应对借用贷款具有较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申请材料应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农发基金贷款项目申请材料应基本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各单位分别申报新开发银行、农发基金贷款备选项目不超过1个,我们将会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并按照上述申报要求,于2022年6月1日前将备选项目申请材料(正式报告、项目建议书、还款承诺函,一式三份)以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外资处)、市财政局(债务处)。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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