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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永川区箕山电煤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重庆共恒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瓦斯气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永发改委〔2019〕105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重庆市永川区箕山电煤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发电项目于2019年2月经永川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永发改审批〔2019〕43号),项目业主为重庆共恒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规模为3MW(5*600kw)。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721号)有关规定,同意永重庆市川区箕山电煤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我市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577元(含税)执行。该价格自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如国家生物质发电电价政策调整,上网电价相应进行调整。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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