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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区千秋堰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璧山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璧山区千秋堰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璧发改〔2019〕251号)收悉。结合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重庆市璧山区千秋堰水库工程(代码:2018-500120-76-01-040447)。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璧山区大路街道、七塘镇。

三、建设任务:以农业灌溉及城乡供水为主,兼有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在线调蓄等综合利用。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323米,总库容1067万立方米。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灌区工程组成。主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2米,坝顶宽度7米。灌区设置2座提水泵站,布置千秋堡干管1条,沙土堡分干管1条。工程建成后年均可供水量1019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539万立方米,场镇供水及农村人畜饮水480万立方米,可解决3.06万亩农田灌溉用水,以及大路街道、七塘镇、八塘镇镇街共计2.2万场镇居民、1.42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8万头牲畜饮水问题。

五、主要技术标准及工期。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大坝等主体建筑级别为3级,输水干管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设计总工期为36个月。

六、原则同意千秋堰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总征占地面积1885亩,其中永久征地面积1714亩,临时用地171亩。涉及搬迁人口171户524人,拆迁房屋面积23237平方米,淹没交通设施、电力线路、广电、通讯设施、水利设施、燃气管道等。

七、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5411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28668万元,移民环境部分25442万元。

八、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九、请根据本批复并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深化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概算按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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