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工水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红工水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核准审查的请示》(渝水股文〔2019〕7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规划调整方案》(渝府办〔2017〕8号)和《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调整分区规划》(渝城管局发〔2018〕5号),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红工水厂对北碚区部分区域的供水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红工水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编码:20185001094602053004)。项目法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北碚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供水主管,总长约1.8公里。其中:红工水厂至北碚滨江路朝碚段,长约2.2公里,设计管径DN1200;辽宁路路口接郭家沱滨江路至滨江路段,长约0.3公里,设计管径DN1000;碚峡路至一纵线段,长约3.8公里,设计管径DN1000900;一纵线(北碚段)至一纵线沙坪坝段,长约8.3公里,设计管径DN800;一纵线至碚青路段,长约3.6公里,设计管径DN500。建设内容包括管网安装敷设工程、土石方工程、管网配套工程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80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1万元,基本预备费57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6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资金来源通过项目法人自筹和商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9201900004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