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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兰家沱至益海嘉里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江津兰家沱至益海嘉里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9〕101号)收悉。按照重庆首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重庆江津兰家沱至益海嘉里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投资文〔2019〕28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江津德感工业园区新增负荷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扩大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津兰家沱至益海嘉里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5001164402064092)。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扩建兰家沱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出线间隔1个。

(二)线路部分

新建兰家沱110千伏变电站至益海嘉里35千伏变电站35千伏线路1回,均为电缆线路,长度0.98公里,电缆截面185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138.0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36.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4.1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该项目均采用电缆敷设,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50011620190052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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