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州县坝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开州县坝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9〕70号)收悉。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光泰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开州县坝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发〔2019〕6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县坝110千伏变电站2018年最大负载率88.75%,为解决变电站重载问题,同时满足县坝片区周边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片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开州县坝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500154—44—02—068204)。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开州区温泉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扩建县坝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新增主变容量5万千伏安,电压等级为110/35/10千伏;新增35千伏间隔1个;新增10千伏电容器2组,容量(3600+4800)千乏;完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及土建等工程。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829万元,其中静态投资81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3.2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开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动产权证书》(渝(2018)开州不动产权第000573171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