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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金凤隧道璧山段项目法人的通知

璧山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确定金凤隧道璧山段项目法人的请示》(璧发改〔2019〕110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同意的2018年城市道路建设计划,我委以《关于金凤隧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投〔2018〕39号)批复金凤隧道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璧山段为K0+000K3+106,含黛山立交、东林立交、青杠立交(含与金凤隧道主线相接的A、B、G、H匝道),由璧山区负责实施。为确保璧山段与主城区段同步建成投用,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与璧山区政府商定的工程界面,经研究,确定重庆两山高新建设有限公司为金凤隧道璧山段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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