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铁路枢纽东环线水土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水土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9〕22号)收悉。按照重庆北碚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水土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发〔2019〕34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铁路枢纽东环线水土110千伏牵引站用电需求,为铁路枢纽东环线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保障,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铁路枢纽东环线水土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500109—44—02—059289)。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部分
扩建云峰村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
扩建静观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
(二)线路部分
新建云峰村变电站至水土牵引站110千伏单回线路,其中架空线路长度8.3公里,导线截面300平方毫米;电缆线路折单长度5.3公里,电缆截面630平方毫米。
新建静观变电站至水土牵引站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度8.2公里,导线截面300平方毫米。
改造新观线11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5.9公里,导线截面为2×300平方毫米。
(三)通讯部分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3914.2万元,其中静态投资3842.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60.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水土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两江审〔2019〕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4120180011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