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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学城水厂与井口水厂互联互通供水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水投集团:

你公司《关于核准大学城水厂与井口水厂互联互通供水管道工程的请示》(渝水投文〔2018〕153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规划调整方案》(渝府办〔2017〕8号)及市政府同意的《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调整分区规划》(渝城管局发〔2018〕5号),结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沙坪坝大学城片区供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大学城水厂与井口水厂互联互通供水管道工程(项目编码:20185001064602044743)。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沙坪坝区大学城西永片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互联互通供水管线,起于大学城水厂二期送水泵房吸水井,沿西永大道南侧人行道敷设,止于西永大道与西园路交叉处,全长约1815米,设计管径DN800。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8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8万元,基本预备费61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620180003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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