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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鹅公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鹅公水库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津发改委文〔2018〕95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鹅公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18〕64号),结合重庆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对重庆市江津区鹅公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016-500116-76-01-003897)总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水库总库容1030万立方米,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坝顶高程384.5米,防浪墙顶高程385.7米,最大坝高65.5米。大坝、溢洪道及取放水建筑物等为3级建筑物,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级别为4级,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洪水设计。水库设计控灌面积50375亩,灌区全部采用自流灌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783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0303万元,移民环境部分15069万元,基本预备费3015万元。工程由江津区负责筹资建设,争取市及市以上投资补助。

四、请据此加快履行完善相关建设手续,确保尽快开工建设。要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有效控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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