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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巫山县双龙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巫山县双龙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8〕39号)收悉。巫山县双龙大桥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项目编码:20185002375401021506,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江咨〔2018〕54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双龙镇。

三、建设期限:3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起于双龙镇,与县道X527相接,沿大宁河西岸至巴雾峡出口跨越大宁河后与现有乡道106相接,全线总长约1403米,其中双龙大桥长36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五、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6.5米。公路设计最大纵坡5.1%,最大坡长463米,最小坡长205米,桥区河段为Ⅲ级航道。

六、总投资:总投资14172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及投资、生态环境影响、土地占用等因素,深入进行桥位、路线比选;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应做好生态影响评价等工作,深化生态环保措施,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护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加强地质勘察、论证,优化线形设计,确保地质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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