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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港万州港区猴子石作业区渝润油库配套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渝润石油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准重庆港万州港区猴子石作业区渝润油库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渝润办〔201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重庆港万州港区猴子石作业区渝润油库配套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函〔2017〕164号),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码头工程属渝润油库重要的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对保障油库正常运营,增强渝东北及川东地区成品油供应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项目法人:重庆渝润石油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驸马村长江左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325.26325.4km处,属于万州港区猴子石作业区,交通运输部已批复长江岸线138米。

四、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个3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包括水工建筑物(铺设管道的架空斜坡道、趸船、输油管道、架空平台),配套工程(包括水、电、通信等配套设施)以及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62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鉴于该项目投资全部来自民营企业,招标方式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万州区政府关于重庆渝湖燃料有限公司万州成品油油库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万州府〔2017〕307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用地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7〕108号)等相关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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