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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实训楼四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实训楼四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渝水函〔2017〕232号)收悉。根据永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实训楼四三栋项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初设永〔2017〕71号)和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概算评估报告(重三环审概〔2017〕321号),经与市财政局研究,现将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实训楼四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管理。项目责任单位(法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责任人:王顺克;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计划处,责任人:毛伟。

二、建设地点。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33276平方米,其中:实训楼面积22829平方米,地下仓库面积9502平方米,车库945平方米(63个车位),建筑层数为6F/-2F,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99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6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3万元,预备费473.4万元。

资金来源:市预算内统筹基本建设资金补助4176万元,市财政专项补助投资补助1790万元,项目法人自筹3976万元。市级补助为定额补助。

五、请你局指导项目法人,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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