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客运码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丰都游轮港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丰都县客运码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丰都游轮港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都发改委文〔2017〕64号)收悉。丰都县客运码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丰都游轮港区建设)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项目编码:2017—500000—55—01—004821,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丰都县港务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和名山街道。
三、建设期限:4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趸船8艘(含在建3艘)及配套建设垂直和水平集疏系统,其中南岸3艘、北岸5艘,单艘尺寸为98米×18米(长×宽);新建南、北两岸旅客上下岸钢混栈桥集疏平台各1座;新建南、北两岸码头岸电供应设施各1套;新建北岸港口大楼1座,建筑面积5316平方米;新增北岸名山港护岸整治167米;新建系锚、照明设施等码头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总投资42335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对岸电系统方案设计及相关防护措施进行进一步论证;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