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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第十四中学兴华中路校区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涪陵区第十四中学兴华中路校区改造工程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7〕38号)收悉。涪陵区第十四中学兴华中路校区改造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项目代码:2016—500102—82—01—004973,结合涪陵区城乡建委《关于涪陵十四中兴华中路校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涪建委发〔2016〕122号)和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概算评审报告(中冶赛迪〔2017〕(造)字第034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6263平方米,建筑面积28790平方米,包括教学综合楼、行政综合楼、辅助用房。其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1837平方米,共6层;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2960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4层;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993平方米,共3层。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9753万元。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请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等相关要求和市里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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