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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航重庆分公司现场运行维修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川航重庆分公司现场运行维修基地项目的请示》(川航函〔2017〕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重庆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进一步完善江北国际机场配套服务保障设施,提升驻场基地航空公司发展后劲、降低运行成本、保障飞行安全,带动重庆民航事业发展,同意建设川航重庆分公司现场运行维修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017-500112-56-02-000134)。
项目单位为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第一跑道南端靠西区域(江北国际机场总体规划D2区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由运行维修机库(隔离区内),综合指挥中心、体能馆、业务培训综合楼(隔离区外),配套道路三部分构成。其中:
运行维修机库(隔离区内),规划总建筑面积1803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维修机库、航化库、机坪及滑行道。
综合指挥中心、体能馆及业务培训综合楼(隔离区外),规划总建筑面积5216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3616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综合指挥中心(含签派、运控、办公、培训、食堂、健康体检)、体能馆(含水上应急逃生训练中心和航空安全员训练中心)及室外总图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业务培训综合楼及室外总图工程。本次隔离区外实施范围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仅作用地规划控制,待条件成熟后另行报批。
新建项目配套道路2条。
四、项目总投资为55589.1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689.1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00112201600014号)、《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川航重庆分公司现场运行维修基地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北国土发〔2016〕7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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