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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万忠路东西段(一期)道路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万忠路东西段(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概算的请示》(万州发改工〔2017〕4号)收悉。结合市城乡建委《关于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万忠路东西段一期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建初设〔2017〕62号)和信永中和(北京)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概算评审报告(信永渝分〔2017〕05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约1740米,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标准路幅宽36米;桥梁1座,长66米,桥宽33.5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6444万元。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请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和市里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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